关于进一步规范开放式课程考核评阅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08 10:40:00 浏览: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根据《温州商学院开放式考核课程成绩评定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就开放式课程考核评阅规范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一)开放式考核课程包括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根据课程特点不采用试卷考核的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以及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课程等,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适宜采用开放式考核。
(二)理论课程或者理论为主的理实一体课程应采用试卷形式作为终结性考核方式,不应采用开放式考核。
二、评阅要求
(一)成绩构成
开放式课程考核采取过程性(形成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过程性(形成性)考核比重不低于50%。五级制记分参照百分制记分换算。
(二)考核形式
开放式课程的终结性考核应根据课程特点采用适当的考核形式,包括论文、报告、大作业、作品展示、视频、口试、面试、课程汇报等。
(三)评阅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开放式课程考核形式的不同明确相应的评阅规范和标准,不能只简单给定分数或者等级。如以论文、报告、作品、视频等作为考核形式的,应根据评阅标准给出具体评阅意见;其他形式的考核可根据评分标准明确各模块得分。各学院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适合的评分或者评阅意见表,同一类考核形式要求标准统一。
三、材料归档
(一)开放式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和考试归档材料参照普通课程考试要求执行。
(二)归档材料包括封面、目录、开放式命题审批表(附评分标准)、开放式命题质量分析表、平时过程性成绩N+1的记录(可采用《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成绩登记表、考试情况分析表、论文/报告等纸质材料或者视频/作品等电子材料(光盘),注意所有材料按教务系统上的班级学生名单顺序排列。
四、其他说明
(一)开放式课程考核的评阅规范应在考试前报二级学院审核并备案。
(二)采用论文或实训报告等形式作为开放式课程考核的学院可参照附件样例自行设计评阅格式。
附件:1.金融贸易学院期末课程论文(报告)模板
2.管理学院《企业模拟经营认知实训》实训报告模版
学术事务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