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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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信息员1  来源: 时间:2015-12-04 11:55:00 浏览:

各分院、部门: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学习情况作出的总体评价,对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学科研部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网址:??????1.*(外网)??????span>(内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成绩录入时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选择角色为“教师”,然后登陆。
2、评学操作:登录成功后——教师评学——教师评学。进入“教师评学”页面后,点击“评价课程名称”右边的下拉框,逐一选择课程和班级,按各项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并保存,全部评价完后进行保存并点击提交。
3、评学时间:2015127日(周一)开始,至1218日(周三)结束,请各分院及时做好“教师评学”的宣传动员工作,督促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及时参加评学,各分院教师参评率将作为分院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其他说明:
1、请各任课教师务必按时参加评学。
2、点击“教师评学”时,如果出现“您已经评价过”提示信息,说明您本学期已经提交评学信息,或者您本学期没有给学院学生上课,不用进行评学。
3、实习、见习、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类课程不用给予评价。
4、在评学过程中如遇到课程或班级错误,或者您对评学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袁静,联系电话:86590336770336)。
 
教务处
201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