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19 16:21:10 浏览:各学生: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按照要求,由省级及以上荣誉评定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及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三、评审流程
1.2021年10月21日11:30前
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罗山书院田申怡老师处。
2.2021年10月22日16:30前
学院省级及以上荣誉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并于官网公示
四、补充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获得过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
2.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
4.有关国家助学金的评审通知,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邮箱:1392324612@qq.com
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省级以上荣誉评定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