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开展寝室卫生检查和评比申报活动的通知
作者:国际学院 来源: 时间:2018-11-10 12:55:00 浏览:国际学院全体同学:
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教育,养成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个性心理品质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为积极营造“整洁,文明,有序,向上”的寝室环境,本院将于本月正式开展寝室卫生检查和评比申报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0
二、活动实施:
(一)、评定项目
寝室评比项目分为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两类。文明寝室在合格基础上侧重于学习和文明习惯,特色寝室再合格基础上侧重于个性化发展。
(二)、评定规则和要求
<1>文明寝室
文明寝室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寝室成员思想积极上进,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寝室氛围向上向善。
(2)寝室成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寝室成员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班级各项活动。
(4)寝室成员无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寝室内无宗教行为或其他宗教,封建迷信的活动。
(5)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卫生评分在80分及以上。
2.凡具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评定为合格寝室:
(1)寝室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使用明火等不良现象。
(2)饲养猫狗兔鼠蛇等影响他人生活的宠物。
(3)寝室成员有夜不归宿,私自留宿他人等不良现象。
(4)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进入公寓,有赌博,打架斗殴,酗酒等现象。
(5)往窗外乱扔垃圾,随意乱倒乱泼。
(6)垃圾放在过道上,不投放到指定地点。
(7)未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寝室公约”,“安全用电承诺书”上墙张贴。
(8)其他违反《温州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
3.评定要求
(1)要求每月组织检查评定合格寝室。一学期不合格次数不超过2次的方可参评学年合格寝室。
(2)寝室建设情况作为学生党员发展,转正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期内3次及以上被认定为月不合格的全体寝室成员,予以全校通报,并取消该寝室成员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评先及入党员资格。
(3)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学习氛围。一年级寝室成员半数以上(不包含半数,下同)上一学期学分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其他年级有寝室成员在上学年获得过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寝室成员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一年级寝室成员积极申报、参与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二,三年级有寝室成员主持校院两级科研项目或校级科研竞争赛中获奖。其评选条件由各书院参照本条款自行制定。
(4)文化建设:寝室文化氛围浓厚、合理,装饰简洁、美观、有特色。寢室成员有良好的作息规律和生活习惯,互帮互助,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寝室文化氛围。
<2>特色寝室
特色寝室在年度合格寝室中产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心奉献寝室:寝室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富有爱心,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多人有过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的经历;寝室成员参加过公益捐款、无偿献血等公益性活动;寝室成员在日常生活中乐于帮助人,有较为典型的事迹。
2.学风优秀寝室(大一学生寝室暂不申报):本年度寝室成员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获得奖学金人数较多;寝室成员获得英语四、六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各类正规证书较多;寝室成员在各类正式的专业竞赛、科技竞赛和技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
3.多才多艺寝室:寝室成员热爱艺术,有艺术特长,如音乐、舞蹈、书画、茶道等;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有关文艺活动,在校内外各类才艺比赛中有获奖,如“十佳歌手”比赛、演讲赛、书画大赛等;寝室成员取得各类才艺的等级证书,或者有书法、绘画、剪纸等作品发表或参展(有相关报刊杂志、图片影像材料或证书)。
4.青春活力寝室:寝室成员体测成绩合格以上,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体育锻炼氛围浓厚,组织过寝室集体体育活动;寝室成员有体育特长,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一定名次;积极参加校外的体育比赛,如温州山地自行车赛、温州马拉松比赛等。
5.党员示范寝室:寝室成员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并且寝室成员要求政治先进、勇于创新,能够积极引导同学们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能够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积极为同学服务,寝室成员能积极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形成积极、健康、高雅的氛围。 6.其他特色鲜明的寝室:寝室成员半数以上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特色鲜明,而不属于上述特色寝室范围内的,可以设计符合自身特点的寝室类型进行申报。
三、奖励机制
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获得寝室学院将统一发放奖牌,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各类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同时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评定程序与标准
(1)申报阶段:2018年11月下旬组织申报;
(2)建设阶段:2018年11月下旬-12月8,国际学院将对申报寝室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建设;
(3)评比阶段:2018年12月8--12月12,学院对申报寝室进行评审,根据给定名额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统一发文;
(4)宣传阶段:2018年11月,利用有关宣传媒介对入选寝室进行展示,发挥特色寝室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注:申请参评寝室向所在书院递交《国际学院文明、特色寝室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逾期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五、其他
(1)申报材料如有不实,则取消该寝室当年的申报资格。如发现获奖寝室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学校收回荣誉并通报。
(2)本方法适用范围为国际学院在校住宿生。
(3)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学院公寓建设寇永朝(德涵2一楼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