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30 18:18:12 浏览:827

各班主任:

  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文件精神和学生事务部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国际学院外语部全体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附件1)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办法

1.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班主任考核按一学期一次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

2.学院评价将重点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考核指标将体现所带班级学生的学风、考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寝室文明、毕业班以就业率(含留学深造、考研、专升本等)为重点考核指标情况。

3.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且指标单列。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附件《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另应附上日常下班级、与学生谈心谈话的佐证材料。2021年7月9日前将《考核表》纸质版上交学院考核小组,B402丁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2100964@qq.com;

2.学院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评价考核办法进行;

3.综合评定:学院根据考核情况给班主任评定考核等级。

 

五、负面清单

1.所带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1)学生违纪率大于 5% 的;

(2)寝室不合格率大于 5% 的;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认定为不称职:

(1)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者;

(2)不认真落实创建最优服务学生大学理念,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被师生投诉并查证属实;

(3)对学生的严重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者;

(4)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管理育人等出现重大事故而受到处分者。

 

六、考核结果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班主任留任、表扬和评优、教师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由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解释说明为准。

 

 

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PDF

附件2.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docx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