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学校主页
通知公告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国际交流中心调课、停课管理办法

作者:项文静 来源:国际交流中心 时间:2014-10-30 10:16:29 浏览:
  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现对调课、停课作以下规定:
  一、教师、学生都应严格按照学院排定的课表上课,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调换教师、教室。
  二、因故确需调课或停课的,应办理审批手续;
  如需临时调、停课的,应提前一周向所在分院提出调、停课申请,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临时调、停课申请单》。本分院课程由教学办公室审批,教学办公室备案并通知执行。
  三、凡经批准调课、停课的教师事前须作出相应补课安排,事后应及时、主动与教学办公室备的教务秘书联系时间、地点进行补课,以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无故不补课的,一经查实,按旷教教学事故处理。
  四、除非组织的重要会议或因病等原因,原则上不接受一周内的调课申请。
  附件一:国际交流中心临时调停课申请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