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开展优良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03-19 21:46:34 浏览:国际学院全体师生:
学风建设是校风、院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树立良好的学风是大学生成才的关键所在。为了加强和改进我院学风建设,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创造严谨、上进的学习氛围和学风,本院将于本月正式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
一、活动指导思想
本次学风建设月活动以教育部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出的“四个回归”为主旨,即“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要求,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二、活动主题:学子锤炼专业本领 师生共创优良学风
三、活动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30日
四、活动实施:
(一)学风建设常规实施阶段
1、学院领导、辅导员、国际生导师、班主任定期对课堂学风进行巡查,安排听课。
国际学院教师轮班安排表 | |||||
周一 | 周二 | 周三 | 周四 | 周五 | |
领导 | 陈军 | 袁红富 | 孙利 | 李俊 | 杨全红 |
辅导员 | 许川川 陈丹芝 | 吕悦 | 许川川 伍锦晨 | 寇永朝 | 许川川 方其中 |
导师/班主任 | 何茹爽 李文君 王亮采 金星烨 胡声遥 林冠群 姜奕妍 腾跃 | 余梦琪 李文君 黄培婷 林冠群 金星烨 姜奕妍 王亮采 周淑娴 腾跃 | 何茹爽 余梦琪 李文君 腾跃 黄培婷 胡声遥 姜奕妍 王亮采 | 李文君 周淑娴 胡声遥 林冠群 姜奕妍 | 何茹爽 余梦琪 周淑娴 林冠群 姜奕妍 |
任课老师 | 蔡碧霞 | 朱雯 | 吴志伟 | 蔡曦 | 饶彬 |
每天早上7:20-7:30在3号楼1楼站岗值班7:30-8:00巡查各早自习教室; |
2、严格早晚自习和课堂出勤管理。
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在学风建设中起到监督和管理作用,积极参与早晚自习管理和日常查课值班登记。
3、发挥学生团队在学风建设中自我管理的作用。
国际学院团委·学生会纪检部对学院日常学风进行检查统计及公示,志愿者不定期抽查课堂考勤,入党积极分子配合纪检部进行早晚自习学风检查。做到多管齐下,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规范课堂学习秩序
任课老师严格把关课堂考勤制度,对于缺勤的学生及时与导师和辅导员沟通,课堂上严禁出现玩手机、睡觉、吃零食等行为;并定期检查学生课堂笔记,对笔记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平时分加分;雅思班考勤由雅思老师统计并于每周五汇总给学风负责老师。
5、杜绝早餐进教室
每天7:20-8:00一位辅导员和志愿者在教学楼3号楼各个门口进行监查,对学生带早餐行为予以制止;纪检部对吃早餐的同学拍照并按照学生手册进行扣分。早自习辅导员轮流督查学风,值班时间为早上7点20至8点20分。
6、杜绝在校园内吸烟
辅导员、导师、班主任合力出动,对大课间在教学楼吸烟以及在寝室检查中吸烟的同学进行批评再教育,并记录吸烟学生姓名班级,扣0.5分/次,并在每周五汇总给纪检部,吸烟扣分多的同学所在班级将影响月末考评。
(二)学风建设月特色活动
1、书香校园 共享悦读
每天早上7点——7点55分,由爱城读社团牵头在三号楼三楼和四楼的休闲区带头领读,并鼓励早自习班级放声朗读,参与“朗读最强音”评比。
2、出勤PK谁与争锋
每周公示每个班级出勤率,将出勤率评选为特优、优秀、良好、需要努力。参与考勤率评比。
3、英文配音大赛
由任课老师负责,推荐班级优秀学生参与英文配音大赛评比,月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给予加分。
4、笔尖优良评选
由任课老师推荐,交由导师和辅导员一起评选,月末每班评选出两名笔记认真的同学。
5、文明寝室评比
负责公寓管理老师将评选出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被评选为文明/特色寝室的将在公寓品行分中加分。
(三)学风奖励机制
1、月末评选出10个“朗读最强音”的班级,为先进班级评选加1分。
2、考勤率连续四周排名前5名的班级,为评选先进班级加1分。
3、配音大赛获奖同学为先进个人加分。(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4、笔尖优良评比获奖的同学加1分。
5、月末根据院领导、导师、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等多方意见,评选出20位“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并授予荣誉称号,下年度的评奖评优中加1分;并评选出8个优秀班级,授予“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本年度所有评优、入党等指标增加5%;
6、所在班级被授予“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的班干部在评奖评优中加1分;并对学风建设月中态度认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团学之星”荣誉称号。
7、荣获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的同学在公寓品行分中加1分。
(四)学风惩罚措施
学生如出现无故旷课,国际生导师/班主任将第一时间约谈学生,并深入了解旷课原因。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5-9节者,给予口头及书面预警通知,并通知家长,如之后出勤表现没有改善,继续旷课者,视不同情况给予以下处分,所有处分单记录学生个人档案:
(1)旷课节数累计10(含)-20(含)节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2)旷课节数累计21(含)-30(含)节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通知家长;
(3)旷课节数累计31-40(含)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约谈(面谈)家长;
(4)旷课节数累计41-50(含)节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约谈(面谈)家长,并下达《取消留学申请资格预警单》的通知,经确认不出国的签订《确认放弃出国申请书》;
(5)旷课节数累计51-60(含)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约谈家长并取消留学申请资格,留校察看至期末。留校察看期间出现旷课行为(10节内),做降级处理;
(6)降级期间,如若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