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用心演绎 扬我青春”心理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4-11 17:19:03 浏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丰富“5·25”心理健康育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在心理育人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心理健康意识,培养大学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商学院第十七届525心理健康活动月之心理短视频大赛。
一、活动名称
“用心演绎·扬我青春”第四届心理短视频大赛
二、活动主题
用心演绎,扬我青春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5月
四、参加对象
温州商学院全体学生
五、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温州商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承办单位: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六、作品要求
1.心理短视频应紧贴新时代大学生心理需求,情节合理、内容丰富、事件具体,力求反映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生命感悟方面的心理现象,深刻反映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心理冲突、体验和成长。
具体主题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选择:
(1)自我认知类:我是谁、我将来能做什么、我的价值是什么等。
(2)学业学习类:考试压力、考试焦虑、学习方法、学习动力、学习习惯、职业规划。
(3)人际交往类: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情感恋爱、家庭关系,缺乏交往技能等。
(4)情绪认知类:情绪管理、表达,抑郁、焦虑状态或心理问题等。
2.作品形式不限,时间(包括片头、正片、片尾、花絮等)限定在5分钟以内。视频内容要求呈现人物、事件、内心冲突,紧扣主题,体现人物心理成长。
3.作品提交格式统一为MP4视频,横屏(16:9),画质清晰、声音清楚、编辑完整、播放流畅、音乐齐全,可视性强,需标注字幕,不带角标、台标、水印或Logo。视频中应含有片名、主创团队名称、演职员(导演、编剧、演员、摄像、剪辑和后期等)姓名或化名等要素。
4.鼓励双语创作,如有使用外语(语种不限)进行声音录制,需同步呈现双语字幕。
5.参评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他人作品,不得翻录他人的作品,一经查证取消参赛资格;原则上不允许截录其他影视作品片段,如有必要请在剧本、正片部分或片尾部分标注声明。
6.每小组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视频内出镜人数不限。
七、比赛流程
1.院级初赛: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5月8日期间,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各学院于5月8日前根据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校级决赛,并及时做好宣传报道。
参赛队伍需提交材料如下:
《温州商学院心理短视频大赛作品信息表》(附件2),以附件名称+作品名命名;
心理短视频视频(高清),以视频+作品名命名;
短视频海报,应图文并茂且突出主题,尺寸为 60*80,竖版,以海报+作品名命名;
作品简介(PDF版本,100字以内),以简介+作品名命名。
以上材料请以“学院+第四届心理短视频”命名,打包发送至心理教研室邮箱wzbcxljys@163.com,邮件主题为“学院+第四届心理短视频大赛”。
2.校级决赛: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校级评比。
八、奖项设置
将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最佳人气奖1个。
九、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将此项比赛作为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把关作品质量。
2.此次比赛纳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践教育任选项目,请22级、23级同学(专升本除外)在5月15日前登录学习通提交活动心得。
3.国际学院已于2023年秋季学期组织开展心理短视频比赛,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现拟择优推荐前四名获奖作品参加本次校级比赛。
预推荐作品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窥·我看到你了》
《My first love》
《Stay away from anxiety》
《WAKING UP》
附件1 温州商学院第四届心理短视频大赛各学院短视频分配名额.docx
作者:李杰
审核人:王亮采
来源: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