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动态】关于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申报的通知
作者:方子炫/文 来源:国际学院 时间:2026-03-19 16:55:11 浏览: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系列规定,结合《温州商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指导手册(2025版)》相关标准,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3日
三、推优条件
(一)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二)学习成绩优良,学业成绩排名为班级/专业前60%(含)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自入学起有旷课记录、迟到、早退、寝室卫生检查存在不合格或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不予推优(文明寝室可抵一次)。
(五)有下列情况者,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核、学生事务部复核,可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不超过20%):
1. 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部长以上),班长、团支书、寝室长,任期内在学风建设、寝室文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贡献者。
2. 在校期间有突出表现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体比赛、志愿服务、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
四、确定发展对象后相关工作
(一)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其中一名须为学生本人辅导员。
(二)基层党委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三)发展对象考察期不少于30天,期间应参加党校举办的理论培训和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等,考察期结束后,差额发展为预备党员,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展。
五、材料提交
请同学们将附件材料命名为“姓名+班级+发展对象申报材料”,统一打包文件夹,于3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附件1+附件2)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请于3月24日中午12点前统一提交学生党支部,电子版材料上传钉钉网盘,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推优申请表.xlsx
附件2: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报名表.docx
(国际学院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