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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学院“学风卓越行动”之学风楷模的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02 17:40:53 浏览:

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学院“学风卓越行动”之学风楷模的评选通知

各班级、各同学: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我院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每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学风先进个人”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42-2021年4月6

二、评选范围:

2018-2020级学生

三、评选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德兼优,有一定的民主评议基础。

2、2020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励。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平均绩点不低于3.5。

4、整体出勤率(包含早晚自习和课程)达到98%及以上。

5、在学风建设的其他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

6、没有受到任何校级和院级的相关处分。

四、评选比例和表彰办法:

1、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的5%。

2、表彰办法:(1)、纳入奖学金评比附加条例,给予0.5分/人次的加分政策。

2)、在入党推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成为学风宣讲团成员后,根据实际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志愿工时。

3、学院将在每月评选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学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评选程序:

1、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的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2)要求进行填写,图文结合(材料可另附),字数在600左右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学习情况);(2)、个人在优良学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3)、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2、42日至4月6日上交进行评选的纸质料至德涵书院蒋慧想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纪检部邮箱wsgjxyjjb@163.com

3此次评选活动在全部审核结束后,将于国际学院官网上公示审核结果。

4、本次活动接受所有同学和老师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全部获奖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度的评奖评优活动。

5、活动负责人:蒋慧想老师  联系方式:1356621630

6、本评选条件和办法由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2: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学风楷模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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