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学院“学风卓越行动”之学风楷模的评选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02 17:40:53 浏览:关于组织开展国际学院“学风卓越行动”之学风楷模的评选通知
各班级、各同学: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我院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每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学风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6日
二、评选范围:
2018-2020级学生
三、评选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品德兼优,有一定的民主评议基础。
2、在2020学年内至少获得过一次院、校级及以上的奖励。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平均绩点不低于3.5。
4、整体出勤率(包含早晚自习和课程)达到98%及以上。
5、在学风建设的其他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
6、没有受到任何校级和院级的相关处分。
四、评选比例和表彰办法:
1、评选比例: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的5%。
2、表彰办法:(1)、纳入奖学金评比附加条例,给予0.5分/人次的加分政策。
(2)、在入党推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成为学风宣讲团成员后,根据实际服务情况,给予相应的志愿工时。
3、学院将在每月评选结束并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学风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程序:
1、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的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2)要求进行填写,图文结合(材料可另附),字数在600字左右。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学习情况);(2)、个人在优良学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或取得的成绩;(3)、其他认为需要展示的内容。
2、4月2日至4月6日上交进行评选的纸质材料至德涵书院蒋慧想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纪检部邮箱wsgjxyjjb@163.com。
3、此次评选活动在全部审核结束后,将于国际学院官网上公示审核结果。
4、本次活动接受所有同学和老师的监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全部获奖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月度的评奖评优活动。
5、活动负责人:蒋慧想老师 联系方式:1356621630
6、本评选条件和办法由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