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厉嘉浩同学留校察看处理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10-11 13:31:34 浏览: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手册》第九条、第十八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17国际2班厉嘉浩同学在18/19学年第一学期集结校外人员殴打他人,此次事件影响十分恶劣,学校对于集结校外人员闹事的行为是零容忍的,但鉴于该生认错态度较好,获得受害者的充分谅解,经学院讨论决定给予厉嘉浩同学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受害者的所有经济损失,该生如果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将直接开除学籍。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温州商学院国际学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