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08 18:00:38 浏览:各位同学: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照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院现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
三、评审要求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需满足:2021年度成绩(以官网公示为准)占前10%,综测排名占前10%,其中特别优秀的综测排名可拓宽至前30%;
3. 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需满足:在校期间成绩优异,对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同学给予倾斜。
4. 国家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四、评选流程
1. 10月8日-10月10日,通过个人自荐和他荐(由辅导员、班主任推荐)进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请申请人填写附件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获奖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并于10月10日前交至各辅导员处,请严格按照“班级+姓名+国奖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命名;
2. 10月10日-10月11日,由各年级组成立初选小组进行初选,按名额产生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再从中提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参加风采展示,最终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者;
3. 10月14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在报告厅进行风采展示;
4. 10月14日-10月15日,由学院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名单评定;
5. 10月15日-10月17日,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拟定名单官网公示,公示无误后上交学校审核。
未注明事项,由学院省级及以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解释。
如有疑问,可咨询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
本次奖学金评选过程问题反馈联系方式:13923246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