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学院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0-26 09:48:21 浏览:各班级同学:
为发扬榜样引领示范,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2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不可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二)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
三、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1. 国家励志奖学金截止2022年10月27日上午12:00前。
2. 国家助学金截止2022年11月1日下午18:00前。
(二)提交要求:
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发送至各自辅导员(导师处)(命名要求: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提交另行通知。
五、补充事项
(一)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以月为单位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样表。特别注意:综合考评选择“否”。
有问题请联系学院负责人吕老师,联系邮箱:sherrysv@163.com。
2022年10月26日
国际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