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09 21:48:39 浏览: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3】3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参评对象为国际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二、评审依据
评选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
三、评审办法
(一)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个人申报”方式;
(二)各年级组开展初评;
(三)学院暂定10月13日下午组织公开答辩会,确定本科组3人、专科组2人作为国际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上报学校参与全校联评(申请表、支撑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四)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负责评审。学生事务部依据各学院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差额确定15名候选人参加现场校级答辩展示,最终结果由校级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
(五)公示。
四、材料提交与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者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8点之前,提交附件2.2023年国家奖学金答辩候选人申报汇总表及相应的奖项证明材料向辅导员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
(三)评审工作秉承四公开原则:条件公开,办法公开,名单公开,结果公开;
(四)评审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列入国际学院“榜样引领宣讲团”与“学业帮扶小组”成员,义务帮助学业后进生提高学业成绩,引领和帮扶成效将纳入下次评奖学金的优先条件。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1〕102 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