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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1-08 20:47:15 浏览:

各专业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科学和谐就业,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2024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中评选 “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和“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际学院2024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比例

优秀毕业生分为“省优”和“校优”,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省优”人数按照本科4%,专科3%的比例,其余“校优”。分年级、分专业进行评选。(“校优”中专科生名额未用满的,可以调整给本科生)

 

三、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其他同等条件下,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达425分(含425)以上,日语通过N2者优先、专科获得英语专业三级证书(含60分)以上,或雅思均分满足5.0分及以上,日语通过N2者优先

奖学金获得次数要求:

本科生获奖学金次数在二次及以上专科生获奖学金次数在一次及以上

荣誉称号获得要求:获一次(包括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五类荣誉称号。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具体名单参照以下积分计算办法,由高到低排序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分值规定如下:

1. 国家奖学金10分

2. 特等奖学金10分

3. 省政府奖学金8分

4.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8分

5. 国家励志奖学金7分

6. 二等奖学金6分

7. 三等奖学金4分

8. 社会奖学金3分

9. 单项奖学金3分

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的分值:

1. 国家级10分

2. 省级8分

3. 市级6分

4. 校级3分;

经学生事务部审核认定,学生在创业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可直接推荐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时间和程序

申请时间:202418115

申请流程学生“个人申报”,各年级组开展初评,学院联评。

提交材料:

1. “省优”申请者下载附件1附件2和附件4“省优”申请落选,自动划为“校优”申请者,无需提交多份申请。

2. “校优”申请者下载附件1、附件3和附件4。

3. 附件4的证明材料需要与附件1汇总表上填写获奖次数相对应,并按照附件1中各级各类奖项顺序排列,注意需在word中插入佐证清晰获奖照片/扫描件并配上获奖名称文字说明),最终得分将以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为准进行积分计算;

4. 将申请材料发送各自辅导员,命名要求:“姓名+申请种类(省优/校优)+本科/专科+辅导员”截止时间202411523:59以前,过期不候。

五、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附件1:2024年国际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汇总.xlsx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4:奖项证明材料.docx

附件5:2024届优秀毕业生人数名额分配表.docx


 

 

国际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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