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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09 10:57:10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学院榜样引领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学子的榜样先锋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国际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

二、评选依据

参评依据《温州商学院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1号)《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363号)《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温商院行政【2021】99号)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一)本次奖学金评选采用“个人申报”方式

(二)各年级组开展初评

(三)学院联评,特等奖学金组织答辩会;

)公示

)表彰大会。

四、时间安排(暂定)

(一)1012完成奖学金申请,仔细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并提交所有材料包含奖项证明材料至辅导员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不得参与本年度评选。请各年级组落实好申请工作

(二)10月17各年级组完成材料汇总及初审,上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初审名单。

10月18日组织特等奖学金答辩

10月21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复审、确定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初评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五、材料提交与要求

(一)申请表和汇总表名称一律以“姓名+行政班级+奖学金种类”命名,以电子版附件形式上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收齐统一上传年级组钉钉云盘。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

(二)奖学金的种类、申请条件、细则及分配名额请见附件1中的“奖学金评选文件细则及分配名额”,申请表和汇总表请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查看。

(三)绩点成绩排名文明寝室情况等请详见学院官网。

工作秉承四公开原则:条件公开,办法公开,名单公开,结果公开

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将列入国际学院榜样引领宣讲团”与“学业帮扶小组”成员,义务帮助学业后进生提高学业成绩,引领和帮扶成效将纳入下次评奖学金的优先条件。

 

附件1:奖学金评选文件细则、名额分配 (更新).zip

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温州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zip


 

                                                                  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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