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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09 11:13:18 浏览:

为发扬榜样引领示范,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4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退役士兵不可参评)。

二、奖励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二)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

三、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获得辅导员或班主任的书面推荐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见附件2),结合学生学业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提交与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国家励志奖学金截止2024年10月17日

2. 国家助学金截止2024年10月25日

(二)提交要求:

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各自辅导员(命名要求: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提交另行通知。

五、补充事项

(一)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以月为单位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样表。特别注意:综合考评选择“否”。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1〕102 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名额分配.pdf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zip

                                  

                国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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