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0-10-11 15:41:55 浏览:各学生: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省政府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
三、名额分配
1.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4名、专科生43名;
2.国家助学金名额待定;
3.省政府奖学金40名。
四、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导师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及答辩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五、评审流程
1.2020年10月18日16:30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1)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将《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见附件3)以及《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名单(电子版)》(见附件4)交至各自辅导员处。
2.2020年10月19日16:30前
各辅导员将最终参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答辩学生的《申请名单(电子版)》发至杨春燕老师处。
3.2020年10月28日18:30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行最终答辩。
4.2020年10月30日,学院公示。
六、补充事项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须获得过院级或院级以上奖励;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者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排名须前10%;国家助学金申请时间另行通知,不在此次评审流程内。
2.17-18级学生绩点以及各项排名以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为准填写;19级学生绩点排名请关注后续通知。
3.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一般在12月份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在秋季(一般在12月份)、春季(一般在4月份)各发一半资助金额;其他奖助学金一般在12月份之前发放。
未尽事宜请咨询杨春燕:18758065957 办公室:罗山书院。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0版)--日期勿改动.doc
附件2: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xlsx
附件3: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中日期勿改动.doc
附件4:国际学院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名单.xlsx